机械-包装过度-治标更要治本
包装过度的产品大家已屡见不鲜,不同的人持不同的态度,有的人认为具有它可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和权势;有的人认为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和大多数读者1样对这些商品更多的是排挤感和反感,包装的商品被消费完后,其包装并没有实质性的用途,不但是1种资源的浪费,其制作进程也是1种劳动力的浪费,应当遏制限制过度包装文件出台1相干的文件针对最近几年来商品出现的包装过度问题,2005 年4 月1 日开始正式出台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文件旨在对产品生产者实行责任延伸制度,要求使用过度包装的产品生产者对包装承担回收利用或处置的责任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官员在2004 年上海举行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年会上表示,正在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也已明确将“限制过度包装”列入其中,过度包装行动将在法律上遭到史无前例的打击2005 年9 月5 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月饼逼迫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制月饼包装的规格是不是是随着这些文件的出台,过度包装就销声匿迹了呢?这些文件会对商品包装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应当对之持什么样的态度,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2文件的出台1定程度上限制了过度包装文件出台后,相干部门采取了1些措施对过度包装加以制止,就拿2005 年的中秋节来说,月饼的“瘦身”初见成效各省份其余商品的过度包装现象也有所收敛(个别省份除外)上述法规的出台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过度包装依然可见冷静下来环顾周围,我们就会发现市场的过度包装照旧热烈,而且这类奢华之风时下亦有愈演愈烈之势,商场里的“钻石白酒”“黄金香烟”……琳琅满目去年在许多大商场里,包装考究的产品仍然存在比如,05 年中秋节前夕,价值598 元的百威月饼价值668 元的哈根达斯金尊月饼等“金银月饼”依然出现在商家的柜台里在沈阳1家商场里,各种标价在 150 元以上的包装精美的葡萄酒摆放在柜台里,有的乃至到达近千万元这些月饼大多被单位购买,这类变异了的月饼没签拆迁合同能强拆吗,除样子和名字,已跟月饼没多大关系了实际情况是,1边是传统月饼被限制过度包装,制止搭售贵重礼品而另外1边,国际连锁咖啡店“星巴克”和冰淇淋店“哈根达斯”纷纭涉足月饼市场1盒哈根达斯金尊月饼卖668 元(8 个)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强拆老房如何赔偿,离中秋节还有10几天,哈根达斯王府井分店的 4 款月饼票中已有1 款卖完了这类月饼票有的被1些单位购买发给员工,有的则被公关公司用来送礼问题何在为什么在国家几项法规相继出台以后,过度包装之风依然屡禁不止呢?是我们的法规对“过度包装”的打击力度不够,还是我们的法规出了问题?通过对以下几点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够找到答案1这几项法规中对产品的“定价权”原材料和生产商的责任都做出了规定和限制,目的就是要从生产和销售这两个环节上节俭资源避免浪费这恍如从“情理”上是公道的,但是,在立法价值目标和相干法律条文上恍如又存在着矛盾2可以自由流通的商品,其“定价权”归属其产品生产者以月饼为例,它的“定价权”是生产商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之1,不论是法律还是行政管理,都不能人为地设定它的价格上限这是符合商品在市场的流通规律的至于生产商是否是意想到定价太高并及时调解,这主要取决于购买者的购买热情3购进并使用什么原材料也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内容过度包装遭到诘难的理由之1是极度浪费资源这里源引 2005 年广东包装网1篇文章的例论:“每生产1000 万个纸制月饼盒,就要消耗400 株至600株直径10 厘米的树木但认真想想,这类‘贵源浪费说’是不大成立的:在法律规章允许的条件下,木材或别的原材料完全是自由交易的商品只要它随商品销售实现了交易价值,就不能算是浪费而有关森林保护的法规,则主要适用于木材的生产供应环节”至于政府从“可延续发展”的目标动身希望企业采取替换材料,则完全可以通过政策导向影响和调解企业的经济行动 4 还需要明确生产商在全部产品流通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只要生产商的生产进程是合法的,那么,产品1旦经过销售渠道进入消费使用进程,其商品的价值和附带的法律道义内涵便同时完成了转移至于由包装物垃圾酿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就已超出了生产商的责任范围这好比老百姓从鸡贩那买了1只活鸡,是清蒸红烧还是油焖是老百姓自己的事,鸡毛废物如何处理自然也是百姓自己的事(从某种层面上来说)1样的道理,装盒如何再度利用乱扔乱放如何避免如何在垃圾处理进程中有效保护环境,应着眼商品生产以外的领域 因此,从市场运行规律来看,商品的生产商没有责任和义务实行以上几项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将 限制过度包装”单纯地写入法律也其实不意味着就能够完全杜绝“过度包装”这1现象相反,我们还将面临很多的实际问题首先要谈的是,如何界定“过度包装”我们仍以月饼为例,如果说包装物和被包装产品应当有1个价值比例,超过1定比例就可以够界定为过度包装那么1盒月饼中有镶金的刀叉,这算包装还是算产品?接下来的问题是,包装物和被包装产品之间应当制定1个什么样的比例才算公道?不同类不同档次的产品如果采取同1个比例,在实际执法判定中是难以操作的目前并没有专门的包装法,所有相干的规定都散见于其他法律规章中,像“过度包装”这样的界定规范,必须经过专业人士较长时期的起草调研反复修改才能够完成另外,如何转变大众消费观念也其实不是1部法规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解决办法 至此,有的读者会问:到底如何杜绝过度包装呢?或说,造成过度包装的根源是什么呢?笔者通过分析,发现“过度包装”的屡杜不绝与公款消费有1定的关系正如中国烘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朱念琳所说:限制月饼等产品的过度包装其实不能杜绝 天价月饼”之类奢侈品的出现只要有市场需求,生产商仍会生产包装豪华的“天价月饼”商场里看不到了,但买家可以不走市场直接订货,生产商还是会将“天价月饼”投递客户朱念琳强调,杜绝过度包装的关键是要遏制公款消费,包括用于权利交易目的的私人购买,这才能从源头上控制乘节日之机送大礼的恶习月饼市场的不良状态只不过是中国礼品市场的1个缩影如果观念不变,礼品脱离其本身价值的异常情况还会1直存在决定“过度包装”这1现象的出现及蔓延的不是他人,正是我们这些“消费者”公款购买包括用于权利交易目的的私人购买是“过度包装”供需关系中最重要的1环,它才是“过度包装”的最根本的恶源!腐败权利膨胀的制度性弊端和公款管理的不规范性盲目性,是对豪华包装商品的过度需求的最直接的缘由笔者认为,我们单纯对“过度包装”立法,限制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行动,虽然能从1定程度上减缓过度包装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但这只是伤其体肤,并未痛其筋骨,我们只有真正通过立法对“过度包装”的真正关键加以规范,才会从源头上遏止“过度包装”这1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另外,对广大学者所提的“虚荣消费”,笔者觉得这只是消费者的消费自由选择权,它只是个消费观念的问题,其实不适合立法来加以解决,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豪华包装都归于过度包装的行列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